乐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5月27日,乐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校长陈学明到会作《<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解读》专题辅导报告。
乐山市委书记彭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市政协主席易凡,市委副书记曾洪扬出席会议。
聆听报告后,彭琳指出,陈学明副校长的报告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又有旁征博引的案例分析,更有实践层面的对策思考,为我们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内涵划出了重点、指明了路径,具有很强的学理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缓、标准不降的坚定决心。各级党委(党组)要学深悟透,让《规定》入脑入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彭琳强调,要强化学习领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将《规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和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学深悟透《规定》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解读和阐释《规定》的相关内容,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抓好贯彻执行。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部署,与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当前尤其要将贯彻落实《规定》与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将落实主体责任贯穿于全市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以实际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强督促检查。抓住“关键少数”,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管理、督查、问责等机制,完善学习考勤、汇报通报、经验交流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位,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标对表《规定》要求,加强工作督查,确保《规定》在各地落地落实。
乐山市领导黄平林、于丽、喻在岗、高鹏凌、廖磊、王建华、赵田、贾志华、袁加乐、张旭东、何金文、郭捷、胡国民、陈长明、刘波、周鸿雁、刘淑玉、方平安、肖瑶伦、夏玲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