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现已在全国全面推开。4月15日,德阳市召开打击欺诈骗保暨“两险合并”实施新闻发布会,就德阳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内容进行发布。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增强基金共济,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生育保障效能,让更多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障待遇;有利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法规科科长李乾介绍道。
据介绍,生育保险费由雇主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今后,对于德阳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来说,虽未缴纳生育保险费,但其生育医疗费用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德阳市此次两险合并实施后,德阳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同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的7.2%缴纳两项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的7.5%缴纳两项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个体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本人缴费基数的9%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支付标准、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仍然与合并前保持不变。其中,按照7.2%缴费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生育津贴;其他参保单位人员,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另据了解,2019年,德阳市大力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德阳市全覆盖稽核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70家,限期整改623家、暂停服务协议346家、取消服务协议36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欺诈骗保案件线索7件,稽核监管追回或拒付违规费用1510.14万元,处违约金501.63万元。此外,德阳还出台了《德阳市医保医师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德阳市医保医师失信行为记分管理细则(试行)》,推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向医保医师个人监管延伸,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遏制过度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