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为全面贯彻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干支协同发展”战略,按照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近日,州科技局、州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决定启动2020年度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州科技局启动运行新建的“凉山州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资料及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凉山州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项目管理系统上传,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凉山州境内注册一周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权利义务,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资金筹措能力。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
5.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3.每个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推荐单位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凉山州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统一推荐,并向州科技局报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2年(指南另有规定的按指南执行),执行期从2020年4月1日开始计算。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据了解,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2020年4月2日18时,项目申报系统将于2020年4月2日18时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