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阿坝州出台疫情防控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 2020年03月16日 11时13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 【字体:
  • 日前,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将依法严惩制作售卖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造谣传谣影响民族团结,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公益捐赠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的司法保护,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意见》指出,将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常见纠纷。依法认定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旅游合同等民商事纠纷中的不可抗力法定情形的;妥善化解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等纠纷时,要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依法及时审理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意见》要求,全州法院要充分运用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引导当事人尽量利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等平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服务,加大诉讼费用减缓免力度,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网上办”。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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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出台疫情防控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 2020年03月16日 11时13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 日前,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将依法严惩制作售卖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造谣传谣影响民族团结,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公益捐赠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的司法保护,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意见》指出,将依法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常见纠纷。依法认定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旅游合同等民商事纠纷中的不可抗力法定情形的;妥善化解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等纠纷时,要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依法及时审理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意见》要求,全州法院要充分运用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引导当事人尽量利用“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等平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服务,加大诉讼费用减缓免力度,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网上办”。

    责任编辑: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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