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疫情期间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
3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助力成都经济恢复发展,《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已于近日出台。
具体来看,“五允许一坚持”是指:
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夜市,营造市井场景。
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临街商家在门店外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招揽顾客,设置货物临时堆放点,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
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大型商业卖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
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贩卖经营。
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域。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超出原来划定停放点,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方便群众骑行;帮助企业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回收“僵尸车”“损坏车”。
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支持企业和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疫情期间,以劝导宣传为主,一般不实施处罚。实施处罚的,原则上不录入城市管理信用监管平台。
此外,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经营者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成都市城管系统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政策。这些支持服务措施是阶段性的,希望广大商家、企业抓住机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记者 程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