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补助7类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成都市财政局20日共同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补助、暂时困难工业企业用能补贴、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业企业提能扩产投资补助、重大装备首(台)套补助项目、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七个方面的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的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
根据《指南》,成都市将对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企业和应用单位,按照项目产品开发支出的10%给予研发企业总额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采购金额的10%给予应用单位总额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获得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企业、应用企业可按上述标准分别获得最高300万元补助。此外,成都市将对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在省级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市场化推广应用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补助申报年度销售金额10%的资金支持,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