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687个物管小区已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
近日,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687个物管小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抓好物管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级督导、区(县)主抓、街道主体、社区主控”的原则和“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疫情防控三级督查检查机制,建立住建、公安、卫生、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等联防联控体系,统一调度安排,强化信息沟通,重细节、查漏洞、补短板、联防联控,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全市各物业企业要切实做好小区疫情防护宣传,及内部公共区域的防护消杀等管理;配合社区做好疫情摸排,为小区业主的生活提供物资代购等力所能及的便利性服务;加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做好物业员工疫情知识培训和防护指导,抓好一线员工自身安全,竭尽全力应对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还对物管小区封闭式管理作了明确,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通道管理,每个小区只保留1个行人出入通道和1个车辆通行通道,设立防控检测站点,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二是人员管理,外卖、邮件、快递等非该小区人员不得进入,对来访人员要进行询问和劝返。
■三是体温检测,要求出入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入小区的业主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依法依规及时处置。
■四是车辆管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业主车辆进入时,要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车辆由车主自行消毒。
■五是公共区域管理,关闭公共区域所有文体健身设施、会所、老人活动场所等,对小区内非生活保障场所进行巡查,防止小区居民聚集。
为确保物管小区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我市建立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疫情防控三级督查检查机制,对指导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对不服从指挥、不配合工作、防控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物业企业,除了通报,还要给予信用记分。
目前,全市687个物管小区已按要求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