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正式开启“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 2020年12月29日 13时33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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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

    遂宁市正式开启“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为切实加强遂宁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有效维护元旦、春节“两节”市场安全和秩序,自12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春雷行动2021”)。

    据了解,“春雷行动2021”以“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为主题,将采取“6+1”模式进行,即包括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执法子行动,再加上遂宁市结合实际确定的“打击违法虚假广告执法行动”,共同构成“6+1”模式。此次行动具体有哪些内容?行动的重点是什么?

    防控冷链物流疫情

    严查冷库风险隐患

    “春雷行动2021”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将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人物同防”,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着力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成为疫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点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查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不落实追溯措施,抵制信息化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以及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被严查重处。

    治理重点领域

    护航知识产权

    “春雷行动2021”之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治理专利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围绕川粮油、川猪、川酒、川果、川菜等农业“10+3”产业,结合中欧地标互认、地理标志专用权换标工作和规范使用,加强地理标志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和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专利违法行为查处。加强成渝地区专利保护协作,快速处理川渝及遂潼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所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及假冒专利案件。

    斩断非法销售产业链

    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春雷行动2021”之“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将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重点紧盯生产加工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餐饮经营环节开展重点整治,紧盯集贸销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紧盯网络交易环节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将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严厉查处企业采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餐饮经营者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经营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排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惩戒查处一批失信企业

    “春雷行动2021”之“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将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专项执法行动,夯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维保市场乱象整治,严肃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将聚焦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旅游景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等主要设备,集中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设备维护保养较差、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惩戒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强化治理重点市场和主体

    “春雷行动2021”之“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将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重点强化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重点品类的治理,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将开展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治理;开展对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重点治理;开展对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的重点治理。强化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整治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

    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春雷行动2021”之“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将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检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重点整治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整治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将以人口密集区、城乡接合部、乡镇药品零售门店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单位),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涉及的药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治,严肃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行为。加强疫苗接种机构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接种单位严格落实冷链运输、储存等要求。坚持线上与线下联动,严防假冒伪劣的医用口罩、额温枪、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等防疫物资流入市场,进入医疗机构。

    打击违法虚假广告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春雷行动2021”之“打击违法虚假广告”执法行动将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重点突出导向监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肃清理整治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庸俗、低俗、媚俗等违法广告,大力整治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发布违法广告进行商业炒作行为。突出重点区域,对辖区广场、交通干道、车站等公共场所户外广告和医疗机构、药店以及大型超市、商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发布的各类广告实施重点巡查;对辖区主要门户网站、电视台、电台、乡村广播等实施严密监控;发现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各类消费权益诉求。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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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正式开启“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 2020年12月29日 13时33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

    遂宁市正式开启“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为切实加强遂宁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有效维护元旦、春节“两节”市场安全和秩序,自12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春雷行动2021”)。

    据了解,“春雷行动2021”以“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为主题,将采取“6+1”模式进行,即包括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执法子行动,再加上遂宁市结合实际确定的“打击违法虚假广告执法行动”,共同构成“6+1”模式。此次行动具体有哪些内容?行动的重点是什么?

    防控冷链物流疫情

    严查冷库风险隐患

    “春雷行动2021”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将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人物同防”,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着力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成为疫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点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查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不落实追溯措施,抵制信息化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以及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被严查重处。

    治理重点领域

    护航知识产权

    “春雷行动2021”之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治理专利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围绕川粮油、川猪、川酒、川果、川菜等农业“10+3”产业,结合中欧地标互认、地理标志专用权换标工作和规范使用,加强地理标志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和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专利违法行为查处。加强成渝地区专利保护协作,快速处理川渝及遂潼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所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及假冒专利案件。

    斩断非法销售产业链

    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春雷行动2021”之“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将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重点紧盯生产加工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餐饮经营环节开展重点整治,紧盯集贸销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紧盯网络交易环节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将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严厉查处企业采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餐饮经营者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经营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排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惩戒查处一批失信企业

    “春雷行动2021”之“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将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专项执法行动,夯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维保市场乱象整治,严肃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将聚焦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旅游景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等主要设备,集中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设备维护保养较差、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惩戒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强化治理重点市场和主体

    “春雷行动2021”之“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将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重点强化对重点市场、重点主体、重点品类的治理,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将开展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治理;开展对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重点治理;开展对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的重点治理。强化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整治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

    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春雷行动2021”之“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将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检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重点整治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整治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将以人口密集区、城乡接合部、乡镇药品零售门店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单位),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涉及的药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治,严肃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行为。加强疫苗接种机构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接种单位严格落实冷链运输、储存等要求。坚持线上与线下联动,严防假冒伪劣的医用口罩、额温枪、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等防疫物资流入市场,进入医疗机构。

    打击违法虚假广告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春雷行动2021”之“打击违法虚假广告”执法行动将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重点突出导向监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肃清理整治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庸俗、低俗、媚俗等违法广告,大力整治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发布违法广告进行商业炒作行为。突出重点区域,对辖区广场、交通干道、车站等公共场所户外广告和医疗机构、药店以及大型超市、商场等重点经营场所发布的各类广告实施重点巡查;对辖区主要门户网站、电视台、电台、乡村广播等实施严密监控;发现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各类消费权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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