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多管齐下抓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 2020年11月30日 13时58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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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供给方面,支持企业加大防疫物资生产。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的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保障居民“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主体,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授信活动,帮助解决流动资金,市级财政按贴息政策给予最高50%的贷款贴息。对参与防疫和生产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组织采购货源产生的物流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

    二是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对疫情期间连续安全生产和安全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由同级财政按企业防疫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给予补助;对报备恢复营业的服务业规(限)上企业,由同级财政按企业防疫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2万元/企业给予补助。同时,加快产业发展资金拨付。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资金的带动、滚动、撬动作用,将市级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资金在二季度前拨付到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扩产扩能。全面落实国家、省对疫情防控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物流零售、医疗机构等金融支持政策。由市、县(市、区)财政对规(限)上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的5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企业。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30%,县(市、区)财政承担70%。为减轻企业用能用水用网负担,达州财政部门还对水、电、气、网络等经营企业对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落实缓收、减收相关费用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重点保供企业,疫情期间免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第1个月的租金,减半收取第2个月、第3个月租金。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的企业,同级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鼓励重点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和控股其他企业的优良资产,对通过并购重组跻身“三类500强”且总部设在达州的企业,给予当年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强化重点骨干企业上市辅导,帮助推荐专业辅导机构进行辅导,其费用由同级财政补贴50%。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品牌,对成功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同级财政奖励50万元/项。对工业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生产及检测设备投资,新增投资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按当年实际新增生产及检测设备投资额给予5%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在加强项目建设稳投资方面,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防疫费用支出纳入结算范围,企业投资项目产生的防疫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度补助。

    四是在大力援企稳岗促就业方面,采取缓缴社会保险费,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等无法返城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本市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民工创业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申请展期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五是在稳定市场消费方面,激活“达州造”消费产品市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实体企业经营方式从线下向线上转型,对规(限)上企业入驻各大线上电商平台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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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多管齐下抓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 2020年11月30日 13时58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一是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供给方面,支持企业加大防疫物资生产。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的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保障居民“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主体,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授信活动,帮助解决流动资金,市级财政按贴息政策给予最高50%的贷款贴息。对参与防疫和生产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组织采购货源产生的物流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

    二是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对疫情期间连续安全生产和安全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由同级财政按企业防疫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给予补助;对报备恢复营业的服务业规(限)上企业,由同级财政按企业防疫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2万元/企业给予补助。同时,加快产业发展资金拨付。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资金的带动、滚动、撬动作用,将市级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资金在二季度前拨付到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扩产扩能。全面落实国家、省对疫情防控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物流零售、医疗机构等金融支持政策。由市、县(市、区)财政对规(限)上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的5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企业。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30%,县(市、区)财政承担70%。为减轻企业用能用水用网负担,达州财政部门还对水、电、气、网络等经营企业对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落实缓收、减收相关费用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重点保供企业,疫情期间免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第1个月的租金,减半收取第2个月、第3个月租金。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的企业,同级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鼓励重点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和控股其他企业的优良资产,对通过并购重组跻身“三类500强”且总部设在达州的企业,给予当年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强化重点骨干企业上市辅导,帮助推荐专业辅导机构进行辅导,其费用由同级财政补贴50%。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品牌,对成功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同级财政奖励50万元/项。对工业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生产及检测设备投资,新增投资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按当年实际新增生产及检测设备投资额给予5%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在加强项目建设稳投资方面,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防疫费用支出纳入结算范围,企业投资项目产生的防疫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度补助。

    四是在大力援企稳岗促就业方面,采取缓缴社会保险费,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等无法返城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本市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民工创业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申请展期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五是在稳定市场消费方面,激活“达州造”消费产品市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实体企业经营方式从线下向线上转型,对规(限)上企业入驻各大线上电商平台产生的服务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责任编辑: 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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