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须严格防控新冠病毒

  • 2020年11月16日 13时57分
  • 来源: 绵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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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有关精神,11月10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商务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绵阳海关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协作,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作为疫情防控重点,认真梳理物流全环节风险隐患,及时查漏补缺,扎实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宣传贯彻工作,强化培训指导,压紧压实涉及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熟知掌握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通知》明确,要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绵阳海关等部门要建立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协作联动机制,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统筹做好核酸检测、情况通报、形势研判等工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贸市场、售卖海鲜和肉类市场(超市)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绵阳海关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生猪屠宰场生产场所、贮存场所、装卸作业等落实防控措施。商务部门要监督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落实健康管理、清洁消毒等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护、运输装备消毒。

    《通知》提出,要注重追溯管理,强化精准溯源。对从事冷链食品贮存业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登记或备案管理。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实行信息化追溯,各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在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如实、及时上传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交易票据、入出库数量等数据,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通知》还要求,要定期联合检查,强化风险防控。从本月开始,市级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动机制,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强化风险防控。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等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全程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冷链食品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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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须严格防控新冠病毒

  • 2020年11月16日 13时57分
  • 来源: 绵阳市府
  • 为贯彻落实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有关精神,11月10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商务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绵阳海关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协作,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作为疫情防控重点,认真梳理物流全环节风险隐患,及时查漏补缺,扎实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宣传贯彻工作,强化培训指导,压紧压实涉及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熟知掌握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通知》明确,要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绵阳海关等部门要建立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协作联动机制,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统筹做好核酸检测、情况通报、形势研判等工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贸市场、售卖海鲜和肉类市场(超市)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绵阳海关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生猪屠宰场生产场所、贮存场所、装卸作业等落实防控措施。商务部门要监督政府储备冷链食品的冷库落实健康管理、清洁消毒等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冷链食品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护、运输装备消毒。

    《通知》提出,要注重追溯管理,强化精准溯源。对从事冷链食品贮存业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登记或备案管理。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实行信息化追溯,各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在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如实、及时上传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交易票据、入出库数量等数据,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通知》还要求,要定期联合检查,强化风险防控。从本月开始,市级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动机制,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强化风险防控。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等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全程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冷链食品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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