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国首创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规范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成都市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11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委组织召开《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全国首创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规范,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鼓励性倡导性举措。《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同时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投放、清扫、分类收集、转运和分类处置等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一、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
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
三、厨余垃圾
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
四、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