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采用“四位一体”监管模式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启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分步骤分领域分部门细化工作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泸州市在全市学校推广使用规范统一的21个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15个工作记录表册,督促学校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春秋两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301人次。
强化宣传考核培训,泸州市组织全市1300余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学校食品安全视频培训会;开发校园食品安全在线考核平台,全市1936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在线集中考核。
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管理
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今年前3季度,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已达100%,其中视频厨房1419个,视频化率达87.43%。探索“互联网+明厨亮灶”。目前,全市已有602个学校食堂以网络形式将“明厨亮灶”视频数据上传至第三方网络平台或主管、监管部门平台,其中102个学校食堂接入市场监管预警中心。
大力开展示范性学校食堂创建
泸州全市从2014年起启动“示范性学校食堂”创建工作,目前已有76所学校食堂通过评估并获得“泸州市标准化(示范性)学校食堂”称号,2020年新申报学校食堂18个。对创建成功的学校食堂,市场监管、教育体育部门予以通报公示,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