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四个坚持”筑牢财政普法“四大基石”
一是坚持“有章可循”,筑牢制度机制基石。制定了《达州市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达州法治财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修订完善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涵盖党的建设、法治建设、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性投资、支付采购、监督检查等14大类64项,为建设法治财政搭建了坚实的制度机制基石。
二是坚持“入脑入心”,筑牢普法阵地基石。坚持把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与财政文化建设统筹推进,着力打造法治书屋、法治课堂、法治长廊、法治专栏等法治阵地,扎实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对14名新晋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邀请省委党校、四川文理学院教授开展“法润达州•机关普法大讲堂”宪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扶贫点渠县土溪镇开展送法下乡,向群众发放各类财经法规资料16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10余次。创造性地开展“财政大讲堂—夜读培训班”,组织中青年干部和新进人员学习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和财政业务规章制度,有效增强了财经纪律意识。
三是坚持“创新服务”,筑牢依法行政基石。在财政内网搭建财政法规系统平台,实现法律法规实时查阅;积极与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签订全天候法律服务合同,创新推出以坐班律师提供日常服务、律所团队提供重点服务的模式,为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各类行政案件和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70余份,有效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
四是坚持“考核公示”,筑牢规范执法基石。梳理明确财政执法职责、执法主体和权力边界,以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三项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打造严密的法治“监督网”。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信访工作,坚决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近年来,共组织检查单位3493个次,查补入库6685万元,移送问题线索15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