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有序推进水资源税征管工作
抓实日常管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优惠税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加大欠税追缴力度,及时将纳税人欠税追缴入库,同时加强税款催缴,避免产生新欠;强化纳税申报数据后期管理,做好征期纳税人申报进度跟踪。
提升征管实效。严格落实水资源税政策和执行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加大对违规取用水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强执法刚性;联合水利部门建立纳税人管理档案,规范纳税人管理;强化城镇公共供水、水力发电和特殊行业等重点税源监管,每个征期做好催报催缴和申报情况分析比对,发现疑点及时排查,做到应收尽收。
强化部门配合。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企业自行申报、水利核量、税务征收、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税体系。持续做好资料传递工作,及时传递新增加的取水许可证和取水数据等信息。年初与水务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水资源税两部门联合征管的相关要求,按季交换取水许可证、取用水量和水资源税申报等信息,及时通报双方发现的违法取用水信息,开展水资源税税源清查和分析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