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扎实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
加强扶贫资金平台监管。建立扶贫资金监管平台,将中央、省85个补助项目和市级安排用于扶贫的13个项目纳入扶贫资金监管平台,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拨付和使用环节实施动态实时监控。设立扶贫资金“专项库款”账户,将21个专项扶贫的所有资金纳入“专项库款”,采用直接支付的方式,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支付。
加强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监管。建立扶贫资金支出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慢的区县和部门,通过发文督办、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统筹协调资金拨付和项目管理实施,避免扶贫资金闲置沉淀。
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按照“突出成效、突出问题、结果导向”要求,建立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体系,重点对区县扶贫资金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四项扶贫基金、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绩效目标评价考核,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预算分配和改进资金使用管理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