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加强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遂宁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作用,全面加强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多措并举,严管重处,成效明显。
据了解,市医疗保障局加大驻院代表监管力度,制发了《遂宁市市本级医疗保障驻院代表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其监管“探头”作用。今年1—7月,市本级驻院代表查实定点医院医保违规问题125件,涉及违规金额5.19万元,责令退费处理0.29万元,拒付医保基金4.90万元。
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组织专业稽核力量,对市本级12家医院2019年1-7月的药品和耗材购销存、治疗仪器和中医理疗项目、在院病人治疗、出院病人病历四个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抽查401位住院病人费用、122种药品耗材购销存以及105种理疗项目,核实存在着药品耗材购销存不符、病历医嘱记录不规范、治疗检查不合理、药品使用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拒付医保基金21.31万元,并扣处违约金15.54万元。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还组织查处市本级5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嫌违规案件,牵头组织市本级和各县(区)稽核人员,对5家医疗机构相关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违规金额7.34万元,依照协议规定,拒付违规费用7.34万元,并扣处违约金11.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