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集中组织排查。成立市县两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经初步排查,全市、县(区)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共175个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共92个涉嫌“未验先投”行为。
二是依法依规处理。坚持“柔性执法”,实施行政指导、说服教育等手段,对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行为的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保法规政策宣讲和集中约谈,督促补办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对逾期拒不整改、水保违法行为突出的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执法处理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目前已对6个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04份。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发改、经信、住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和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协调,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采取信用监管方式,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所属情形纳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者“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