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力争未来5年全市旅游产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
近日,泸州市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要经过5年的努力,把泸州建设成为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旅游组织中心、世界白酒文化旅游目的地,让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
《意见》中说,未来5年,泸州将力争创建2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以上区县创建成“天府旅游名县”、2个以上区县入选“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力争全市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达到5个以上,4A级景区达到17个以上。力争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5%以上,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5%,达1000亿元以上,接待游客年均增长9%,达到8000万人次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泸州将打响“长江文化”旅游名片,创建多业态融合的品牌景区;打响“中国酒城”旅游名片,创建以名酒文化为核心的品牌景区,打响“红色旅游”名片,创建以“四渡赤水”为核心的品牌景区;打响“生态旅游”名片,创建以康养度假为核心的品牌景区。
同时,泸州还将实施一批连接重点景区的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打通景区连接的最后一公里,尽快实现“城和景相通、景和景相通”。对外逐步扩大出行半径,申请创建国家开放口岸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智慧化的游客集散中心等。坚持“景城融合、城旅一体”,把文化的元素、旅游的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增强城市旅游功能,围绕吃、住、行、游、购、娱传统六要素,甚至科技、法规、服务环境等新要素来布局。加快建设长江湿地公园、茜草工业遗址等文化地标,推进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深度挖掘泸州市白酒文化、红色文化、长江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的内涵,找准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和利用,鼓励和支持文化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推出精品文艺节目、创新文创产品,让“景区有故事,景点有内涵”。实施乡村文脉保护传承行动和“乡村记忆”工程,加强农村文化遗产、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打造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乡村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