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全方位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
广元市自2015年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后,将市城区及剑阁县、昭化区、朝天区城区共25个街道(乡镇)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范围,实施范围总户数19.35万户,垃圾分类注册登记19.27万户,注册率达99%,激活参与户数16.86万户,参与率达87.5%。通过紧盯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关键环节,目前垃圾减量约13%,每年可减少收运处理费用1500余万元;可回收物每年达1.9万吨,每吨居民可兑换价值3000元现金,每年可增加居民收益约5700万元。
一、政府主导带动。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治理纳入地方立法,作为《广元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条例》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定,报市人大审议,即将颁布实施。二是健全组织机构。2018年2月27日,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印发《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12次专题调研,市委常委会2次、市政府常务会6次专题研究垃圾分类工作,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各部门职责任务,建立部门单位挂联街道、社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制度,督促所包街道、社区、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指导正确分类垃圾。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公开招商特许经营,引入广元绿港环境有限公司提供垃圾分类服务工作,从2018年到2027年特许经营共投资2.8亿元。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强制分类单位均落实专项经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近三年,该市先后购买大件垃圾运输车26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0辆、其他垃圾运输车80辆、垃圾分类桶3万个,补充到环卫局和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设施。
二、社会共同参与。一是配备垃圾分类专员。所有机关单位、公共机构等强制分类单位,在办公室、楼层、院内设置满足需要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单位均落实1名分管领导、1个承办科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将分出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至就近智慧居家馆兑现奖励积分或现金,强制分类机构共配备垃圾分类专员500余名。二是配备垃圾分拣专员。每处垃圾中转站、压缩站落实2—3名环卫工人作为垃圾分拣专员,对街道、广场等公共区域收转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对单位、居民区转运的其他垃圾进行再分类,确保应分尽分。实施范围内共配备垃圾分拣专员达300余名。三是配备垃圾分类师。绿港公司公开招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的垃圾分类师200名。垃圾分类师主要指导对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居民住户实施精准分类,以此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分类投放正确率。目前,垃圾分类师已深入企事业单位近400家指导垃圾分类。
三、市场化运作。一是建立智慧居家馆。在主城区,按物管小区每500—1000户设置1座智慧居家馆,配套五个“1”,即:配备1套智能化设备、建立1个微信群、驻守1名分类师,每户发放1本垃圾分类手册,物管公司和社区分别派出1名宣传员,规范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对非物管居民区,按照每1000户设置1个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驻守分类师1名。目前,该市共建成固定智慧居家馆163座,并在人员密集、选址困难的老城区投放车载式流动智慧居家馆2个。为了吸引和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到智慧居家馆投放垃圾,制定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给每位注册登记的市民发放IC卡,可回收物的回收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0%,有害垃圾直接给予现金兑换或奖励积分,奖励积分可以兑换馆内商品。二是搭建网上云平台。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云平台,对单位、居民住户在单位、家庭内自行分类后投放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计重积分,积分可用于快递、缴费充值等便民服务及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现金等。从2018年10月运行到现在,市民已累计积分近亿,兑换生活用品及现金200余万元。同时,及时将废旧床垫、沙发、桌柜等大件垃圾在云平台上进行公布,根据新旧程度,按照旧货交易、赠与、互换、资助贫困、拆解分类。目前,已通过云平台处理大件垃圾约100余吨。三是处置资源化。对分类回收的可回收物,通过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体系,交由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PPP模式,引用社会资金3.9亿元,于2017年7月建成日处理为700吨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其他垃圾进行焚烧处置。投入运行以来已处理垃圾34万吨,发电量达12834万度,收益近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