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政府采购13个环节实现“零跑路”
实现签订委托协议、网上商城入库等13个环节“零跑路”,推行开标、评标等3个环节“最多跑一次”……记者从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获悉,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本月起该中心对服务流程进行优化,通过简化办事手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最多跑一次”,以提高采购效率。
“为了减少服务对象跑路,我们全面对办事环节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16个办事环节,其中13个环节实现服务对象‘零跑路’,另外3个环节实现常规状态下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较于往年,今年乐山又取消了6个证明事项,如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备案中,不再要求采购人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改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法定网站上自行下载归档。在办理流程方面,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在供应商报名、缴退保证金和采购人提交采购需求、签订委托协议等环节,实现网上一键快捷办理。在修改采购文件等环节,采购人不用再到现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进行传递完成。同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质疑回复等环节,则通过邮寄服务送达。(记者 刘文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