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招才引智软环境建设,吸引更多人才来德阳创业和工作,保证引进人才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近日,《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从缴存、提取、贷款、服务等方面构建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体系。
《办法》中所指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德阳市全职引进的全面创新(国际)领军人才;今年1月1日以来,德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全职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正高级(或相当于)职称人才;今年1月1日以来,德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录(聘)用、公开遴选调入和考核聘用方式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今年1月1日以来,德阳市企业单位全职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纳入诚信合同管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以及2014年以来,德阳市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办法》明确,经市人才办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执行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基础上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按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层次人才受聘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延迟退休,可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延长至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退休手续。具有外国国籍及港澳台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高层次人才在德阳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自由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高层次人才购买德阳市内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首付提取,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同时支持一年多次提前还贷;高层次人才购买德阳市内自住住房办理商业贷款的,每年可自由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不受提取管理办法中需要提供个人或夫妻双方征信及户口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查房的规定。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高层次人才购买德阳市内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提高50%;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均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在德阳市已申请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支持。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以下条件:逾期最高次数由6次放宽到24次,未结清的非住房贷款余额由5万元放宽到100万元,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