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1234N”量身定制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近日,自贡市出台《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自府办发〔2019〕1号),从税收优惠、要素保障、信贷支持、财政补助等多方面鼓励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
(1)税收“一优惠”。实施小微企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
(2)要素“两保障”。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对返乡下乡创业者流转土地到60亩以上的给予奖补,开展粮食种植30亩以上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用地出让价最低标准给予优惠,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单列,休闲农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的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二是强化用电保障。对开展农业、林木培养和种养殖、畜牧业、渔业生产及农产品初加工的,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鼓励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电能替代,纳入省上实施计划的,按规定享受特殊直购电优惠政策。
(3)金融“三支持”。一是提高贷款额度。个人创业贷款从10万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增幅50%,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返乡下乡创业者可利用林权抵押和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进行融资,也可通过农业保单质押等形式获得增信服务。三是降低担保门槛。返乡下乡创业者或其创办的企业,经担保机构审核评估或信用乡村、信用园区推荐后,可以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4)创业“四服务”。一是实施专项培养。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和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对每位有意愿的返乡下乡创业者开展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或创业提升培训。二是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返乡创业典型库”“优秀农民工库”“在外成功人士库”“创业项目库”五个名单库,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返乡创业企业点对点联系,免费提供市场分析、创业咨询、项目推介等服务。三是建设“返创”园区。今年6月前,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个返乡创业园区,为各类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政策咨询、工商注册等一站式服务,新建的市级返乡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四是强化典型示范。开展创业大赛,评选一、二、三等奖作为创新创业典型,并分别按照5万元、4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加强典型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财政“N补贴”。一是投资项目补贴。返乡下乡创业者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按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投资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项目,经认定按招商引资给予厂房、水电气等优惠。二是厂房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工业企业,按不超过年度已支付厂房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返乡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四是返乡创业奖励。返乡下乡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五是岗位和社保补贴。返乡下乡创业者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六是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七是引智专项补贴。返乡下乡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积极争取省级引智专项资金补助。八是高层次人才补贴。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招用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支持。九是挂牌费用补贴。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融资的企业,以及在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