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加大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力度
⑴落实财政政策。继续安排1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动态更新财税优惠事项清单,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每年安排3000万元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实施“洼地政策”,每年从市级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1.5亿元补贴企业用电、用气。
⑵降低准入门槛。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在政府采购中,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有效破解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政策壁垒。
⑶支持企业融资。设立20亿元规模的市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统一管理2亿元规模的应急周转资金;持续补充农业担保公司、和正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推广“好农贷”等新型分险模式,拓展“助保贷”融资渠道。继续对主板、科创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企业实行财政奖励,鼓励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