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春节期间 泸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2019年春节期间,泸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发生自然灾害伤亡事故。
节前,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市长督办会提早研判安全风险点、严密部署防范化解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部位等节日高危行业领域现场督导。市安办印发《泸州市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要求、重点,指导督促防范措施落实落地。
节中,在提前做好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建立每日视频调度机制,每日动态调整部署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信息,靠前布防、靠前指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并针对省内外重大安全事件,及时发出预警预报,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与此同时,市政府增派值守力量,加密抽查频次,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做好救灾物资保障,保持信息畅通,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紧急情况。全市矿山救护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队伍24小时值班备勤和应急出动准备。春节期间,消防出警83起974人次。春节期间,市安委会9个督查组深入区县、园区、市级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市安办深入重点防控部位每日巡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累计排查整治道路和桥梁隧道隐患260余处,市政公共安全隐患500余处,大型游乐设施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200余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700余处,查获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违规经营72起,收缴非法产品2000余件,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点128家,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7辆,督促运输企业整改隐患36个,查处车辆路面违法行为4016起;责令整改消防隐患36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