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广元市79个部门集中宣传法律法规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广元市79家市级单位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利州广场、苴国广场等13个人流密集场所,举行了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广元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文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方万云,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查看了活动开展情况。
据悉,今年市城区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利州区委区政府共同主办,旨在落实“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除市级单位外,利州区103家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也针对各自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宣传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件,3万多名群众到现场参加了活动。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什么?”“这个我知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回答正确,请到旁边领取奖品。”……在利州广场,利州区司法局的宣传点被过往群众围得水泄不通,大家纷纷扯下悬挂的题单,举手回答问题。
除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外,活动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包工头欠工资归哪个部门管?”“发现卖假烟的我们怎么举报?”……每个宣传点都有市民主动上前,咨询自己关心的问题。
“我们组织八个警种,交警、禁毒、刑侦、网安、法制等,主要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使我们每个人自觉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好习惯,把法治精神弘扬出去,营造更良好的法治氛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罗勇现场告诉记者。
“这样的宣传很有意义。”市民李芳说,“我们通过这样的活动学到了一些与宪法相关的知识,对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了更多了解。”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新建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宣传栏等阵地22个,新更换法治宣传画面64个。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组织专项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次。新打造“法律七进”示范点72个,全市累计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113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