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日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成都市将于12月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汽车尾号限行时间延长为6∶00至22∶00。
据悉,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成都市决定于2019年12月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在黄色预警天期间,成都市将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市快速路、郊区(市)县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成都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将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