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12月9日,四川省政府召开四川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宜宾设分会场参加会议。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四川省先期在成都市进行了试点,从即日起到本月底,四川将在全省各市(州)全面启动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会议指出,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大举措,对于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各市(州)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使命,通力合作,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实各个环节,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全省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享受到更多医疗改革带来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