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大力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创新
攀枝花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以来,以“社区共治,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为目标,围绕强化组织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治理机制夯基立柱,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织网便民,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取得突出成效。
一、着眼长远,不断筑牢城市社区治理根基
攀枝花因“三线建设”独有的移民特性和工业城市发展带来的“先生产、后生活”特征,成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统筹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主因和动力。
(一)强化组织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直把城市社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予以重视,均建立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的“双组长”组织架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工作议事规则,排出社区治理“最强阵容”。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社区治理推进专题会,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个研究,解放思想,达成共识。加强目标考核和工作督导,多次开展大调研、大检查、大督导,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一抓到底。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在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服务方式等方面建言献策,全市上下形成城市社区治理共享合力。
(二)强化政策引领。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关于街道(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十三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社区减负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城市社区治理创新提供依据、指明方向。
(三)强化队伍建设。2007年,在全省率先推行社区“两委”成员选举与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聘相结合的复合式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模式,建立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制度;2011年,在全省率先落实社区工作者的住房公积金,全面建立了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报酬、办公经费及“五险一金”自然增长机制;2013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部直选。目前,全市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39岁,高中以上学历占98%,专精结合的强有力社区人才队伍全面形成。
二、找准载体,切实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
以“创”促“建”,以“点”带“面”,把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作为攀枝花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新起点,巩固成果,对标全国,高位求进,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创新。
(一)创新实施“六大特色”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把全国社区治理工作标准与本地实际相结合,2015年,创新提出“平安和谐、便民利民、文明祥和、民主法治、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六大特色社区建设,出台《推进“六大特色”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市、县(区)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目前,已建成同时具有六大特色的综合性高水平社区28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21%;具有至少一个特色的典型社区54个,占比41%。
(二)积极开展社区示范创建。将社区示范创建列入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以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有力带动全市社区治理水平提升。全市已有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4个,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9个,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单位2个。
(三)不断夯实社区服务基础。围绕居民需求,突出为“老”、为“小”以及特殊群体服务,大力改进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累计投入社区建设资金1.2亿元,实施每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双四百”工程,已新建和改扩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市民培训中心、爱心援助中心、志愿者工作中心(社会组织孵化中心)345个,实现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三、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城市社区信息化建设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是“互联网+”战略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实践。攀枝花率先建成全国第一个地级市整体上线运行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深化社区公共服务改革。
(一)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坚持“依法、统一、便捷、高效”原则,对面向自然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等四大内容逐一规范,简化服务环节,下沉服务事项,减少所需材料,全面实行无纸化审核审批。目前,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已纳入组织、民政、人社、卫生、住建、工会、妇联、残联8个部门129项公共服务事项,已累计办理服务事项48万多件。
(二)创新社区公共服务机制。按照“两统一、三规范”(统一名称,统一标识,规范设置窗口,规范工作队伍,规范服务事项)要求,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和“全市通办”模式,居民只需就近前往社区或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就能完成所需事项办理。建成《居民基础电子证照库》,解决居民证照重复复印、反复提交的问题。建成一体化自动表单系统,实行居民办事表格填写自动化。创新社区公共服务机制,有效实现了居民群众到社区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三)实现条块网络“互联互通”。开创性地打通人社“金保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的连接,实现市级、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互联互通、四级协同”。制作社区电子印章,推行社区信息平台电子件互认,实现公共服务信息化。在不改变原有条线信息系统情况下,通过系统跳转、对接等技术,实现原有条线信息系统与社区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业务协同,解决部门网络隔离、信息孤岛问题。目前,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已接入国家、省、市等14个条线信息系统。
四、激发活力,努力提高城市社区治理能力
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是社区治理创新的源头活水。全市充分发挥社区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一)深入开展居民自治。不断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等制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推行“三级联约,共同自治”工作模式。在老城区,建立“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网格员”纵向治理机制;在新建住宅小区,推行“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横向共治制度;在城乡结合部,试行“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边界联络组”交叉自治管理办法,形成多方参与、分级负责、各方介入的细管理、大治理体系。
(二)全面推进社区协商。实行社区协商“三三四”工作法,搭建地方企业协作协商平台、企业居民沟通协商平台、居民社区交流协商平台“三个平台”,围绕居民自治设定议题、弱势群体服务设定议题、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设定议题“三项议题”,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社区的纽带作用、居民的主体作用“四个作用”,推进社区协商参与主体多方化、协商形式多样化、协商行为规范化。
(三)积极实践“三社联动”。按照“政府扶持、社会运营、专业服务”工作思路,全市各县(区)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采用“1+1+N”运营模式(一个服务平台,一个枢纽型社会组织,N个入驻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全市登记社会组织共有836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共有409个,每个社区拥有社区社会组织平均达到3.1个,397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近年来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开展了“邻里坊”、“党建一家”、“‘关爱空间’服务困境儿童”、“爱谱讲坛”等服务项目,丰富了社区文化娱乐生活,解决了居民群众实际困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