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医疗费用“三降”惠民生
降药费支出。自2011年起,陆续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公立医院药占比从2011年的43.99%降到2018年的27.15%。2018年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共让利1.12亿元,2019年上半年共让利6697.77万元。
降诊费支出。2011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人次10元,村卫生室标准为每人次5元,全部由医保支付。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门(急)诊诊查费调增的6元全额纳入医保报销,不增加患者负担。
降个人付费支出。通过提高医保报费比例、取消药品(耗材)加成、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综合措施,患者个人医疗支出比例从2009年的54.52%下降到2018年的28.7%,下降了25.82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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