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高效推进河湖长制夯实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冬日的州河,犹如一张淡雅的水墨画。驾一叶扁舟,缓驶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两侧美景尽收于眼底,水光山色,蓝天白云,让人心旷神怡。
近年来,达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坚决扛起保护嘉陵江上游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着力构建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长制体系,扎实抓好水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构建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高位推进全面建立河湖长制
“河湖长制”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我市始终把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摆在突出位置谋划推进,明晰责任、突出重点、传导压力、细化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第一时间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河湖长制工作,明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和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级分段担任河长,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16名、县级河长156名、乡级河长1147名、村级河长4026名。
加强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我市制定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意见》,并细化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长巡河2.7万余次,共发现并处理涉河治污问题168件,完成了2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建成了莲花湖湿地公园、州河塔沱湿地公园、渠江流江河生态滨江走廊、江口湖滨湖路水环境保护工程,重点实施了主城区七里沟、凤凰山凤凰池、万家河3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加快推进了主城区污水主干管设施建设改造升级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2018年,共开展河道执法1232次,处理案件15件,受理群众举报36件,下达生态环境类处罚决定书13起,罚款17.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水事秩序。
强化创新务实高效推进
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中,达州结合实际,积极实践,创新思维和举措,推出了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了具有达州特色的河湖长制工作新机制。其中,渠县在征求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协委员会意见,经本人同意,聘请了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20名,担任渠江流域(渠县段)河湖长制义务监督长,同时每个乡镇也聘请1至2名共计100名义务监督员,基本构建了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中型水库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一名基层干部的河湖长制义务监督长体系,极大地拓宽了河湖长制工作监督渠道。此外,渠江干流以点带面确定了12个乡镇开展河湖长制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并在天星镇、和乐乡和中滩镇试点建立河湖长制爱心志愿者工作站,负责辖区内的河流、水库、渠道、塘坝的水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7月起达州市就在渠江支流流江河流域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试点工作,并印发了《流江河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明确了补偿原则、监测断面、监测项目、补偿办法和工作要求,构建了上下游对应补偿、乡镇横向转移支付、县财政统一结算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打通“最后一公里”,倒逼基层狠抓河流保护工作,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根据前期大量的摸底调查结果,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市级8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按照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逐条细化落实。目前,境内渠江、巴河、州河等市级8大主要河流22个断面在国家、省、市每月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达到或优于目标水质的比例为95%,其中渠江、巴河断面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比例达到80%,渠江干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市级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