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布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日前公布,系结合省上最新要求和近年来德阳市相关应急工作的经验制定而成。据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科人士介绍,新版预案在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应急响应等方面有重要调整。
修改了预警分级内容。新版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指标进行重新调整,之前是以空气污染指数(AQI)为启动指标,而调整为AQI和细颗粒物(PM)浓度二者均为启动指标,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时,即启动对应级别预警。同时,增加“除上述条件外,当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包含德阳市在内的区域连片预警后,德阳市要对应启动相同等级的应急预警”条款,作为跨区域联防联控依据。
修改了预警发布内容。一是明确提出从进入11月后原则上要提高预测密度,以确保秋冬季空气质量。二是要求市本级应急响应发布后,旌阳区和德阳经开区必须同步启动应急响应。三是考虑到县级地方环境、气象机构技术能力薄弱,增加“对于暂不具备监测预警能力的地区,可参照市本级启动情况开展应急响应”条款,以便县域实施协同响应。四是原版未直接明确预警终止操作流程,新版中予以大幅度细化,包括了预测发生前后两次污染过程,且间隔不超过24小时的,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中途不再解除预警;当预测PM2.5浓度在不同预警级别间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等规定。
大幅度调整了补充说明内容。一是对预警升级时候机动车限行与否作了具体规定: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或升级至橙色预警等级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当紧急发布由橙色预警等级升级至红色预警等级时,当天机动车限行按照橙色预警等级执行。二是德阳市被纳入重点监管的约100家工业企业均要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实现“一厂一策”,其主要集中在砖瓦、水泥、化工等行业。三是对于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民生项目、煤改电的工业企业等,可纳入免于停产、限产工业源项目名单,不作应急减排要求。四是增加对部分环保深度治理效果突出企业豁免条款,旨在鼓励企业实施深度治理改造。
同时,新版强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两者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