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新依法治理助推河长制落实落地
河道警长护航河长制。率先在主要河流河段设立河道警长,探索建立了“河长+警长”机制,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有效治理河道乱象和有力打击河道违法行为,为河长制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全市179名河道警长与水务、环保、海事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46次,取缔砂石违采场22个,拆解采砂船只427艘,拘留12人。
检察官助力河长制。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巴河水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开通“检察绿色通道”,将水污染案件纳入公益诉讼,开展“守护绿川2号”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破坏水生态、水环境违法案件中案件移送方面突出问题。2018年全年收集涉河案件线索51件,立案36件,发出检察建议34件,审查移送起诉刑事案件2件4人。
审计监督发力河长制。市审计部门首开全省先河,出台《市级重点河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方案》,对我市10条市级河流进行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发现问题126个,发出督促整改专单5份、督促整改函10份,要求辖区政府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纳入河长工作清单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