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开展安全生产第二轮综合督查
本次督查共延伸抽查11个乡镇(街道)、20个县级部门和24家企事业单位,共发现政府及其部门层面以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滞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深入、监管监察执法失之于软等问题36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闭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59项,督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各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被督查地区进行了意见反馈,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指示及市委常委会议精神,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三是持之以恒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各项措施落实,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四是大力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过程管控,加强基础保障,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城乡安全发展水平;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带着专家查、带着执法人员查、带着媒体查,着力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六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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