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着力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二是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集中管理。将市本级各单位经营性房产移交市国资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经营。市国资公司按照市场化运行模式经营和管理,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移交资产最大效益。
三是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规范化。指导市国资公司制定出台了《不动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资产出租原则、不动产出租流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细化了出租行为和实际操作流程。
四是保障经营性国有资产安全经营。督促市国资公司与资产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门前“五包”责任书》,明确资产所有人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经营。通过电话通知、上门检查、安全知识宣讲、书面送达《安全消防通知书》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安全隐患整改。
五是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监管。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从严管理,全额上缴市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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