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出台全省首创河长制负面清单
⑴高压推动。负面清单强化“河长第一责任人”职责,成为基层河长日常行为新规范;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在开展每季度1次明察和若干次暗访的“1+N”常态化督查中,督查人员发现负面清单情形,现场开出“罚单”、扣减分值、交办问题,并按月通报督办、限时销号、超期追责。
⑵重点推动。负面清单提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河湖治理、河长履职、政令畅通”等5大方面、30项日常督查重点,囊括河长制工作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常见薄弱环节,具体包括河长设立、巡河频次、日志记录、公示公告、水面保洁、一河一策和4个清单编制实施情况等内容,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⑶规范推动。负面清单管理实行百分制和倒扣分制,全年扣分按40%的比例计入河长制年度绩效考核;参照“交警执法”模式,出现负面清单情形,参照扣分标准,按次扣减0.2—0.5的分值,有效解决“问题掌控难、过程考核难、标准执行难、追责问责难”等老问题。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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