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四举措”强力推进财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运用新媒体,通过财政门户网、LED电子显示屏、职工微信平台等进行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的宣传,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线索摸排,确保不留死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摸排。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领域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对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审批领域、扶贫领域及惠民补贴“一卡通”等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切实履行职能,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保障政法委、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共安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267.5万元,其中:下达省财政扫黑除恶专项补助资金54万元,市、县区财政资金2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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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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