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扫黑除恶6个督导组以督促改求实效
做到“四个及时”。6个督导组将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作为督导的重中之重,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对督导中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核查反馈,依纪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部门。二是对5件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及时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重点督办。三是对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区县、乡镇等有关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18条。四是对督导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3条,及时移送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反腐两手抓、两手硬、两结合、两促进。
推行“四个当天”。6个督导组深入实地边督边导,较真碰硬,推行“四个当天”,既保证了督导质量,又加快了督导进度。督导组每到一地或一个单位,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当天当面提出,当天就地交办,当天制定方案,当天开始整改。在督导中,能当天整改的8个一般问题,督促当天全部整改到位。
达到“四不欠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市第一轮督导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以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以督导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以督导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督导组深入实地,发现一个问题,填写一张问题清单,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件件达到法律不欠账、政策不欠账、时间不欠账、落实不欠账。在督导中,6个督导组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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