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建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激励补充机制
一是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将基金使用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对基金管理规范、使用率高、使用效益好的县(市、区),在市级财政扶贫等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值、降低年度目标考核等次。
二是建立巡查督导机制。总结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典型案例,交流基金管理的先进做法。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基金的宣传培训、使用管理等开展巡查督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扶贫项目对接,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用活产业扶持基金发展产业增收。
三是建立激励奖补机制。市财政根据各县(市、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和市级财力状况,对基金使用率达到80%以上的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按照具体使用率实行分档奖励,由各县(市、区)根据基金使用进度、基金使用效益、脱贫目标任务、产业发展及贫困户借款需求等因素用于补充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调动了基层积极性,实现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持续周转、滚动循环。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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