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五字诀”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组织领导“强”。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问题整改的指挥调度、组织推进、协调保障和督办落实,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也同步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形成整改的强大合力。
体制机制“顺”。根据《内江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第五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印发《内江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内江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调度办法》等一整套制度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有制可依,有度可循。
统筹统改“全”。将中央、省、西南督察局环保督察和水、大气强化督查,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统筹推进。截至6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5项;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297个;大气强化督查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86个;水强化督查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督查督办“严”。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24名工作人员组建6个现场督查组,每月对县(市、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2次的现场检查,截至6月底,共检查点位112个。市目标督查办、市环保督察办联合组成暗访组进行跟踪督查4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销号销账“实”。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的原则,整改责任单位对照整改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对整改措施逐条过细,认真审核销号资料,确保整改措施全部落实、整改目标全部实现。截至6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交的信访件301件,已完成整改254件,已完成销号131件。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