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推进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
⑵整合服务资源。以乡镇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核心,整合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室、法律辅导站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实行一个窗口服务。
⑶充实服务力量。按照每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不少于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标准,今年计划面向社会考聘3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补充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
⑷实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鼓励法律志愿者定点帮扶等方式,实现“一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基层法律援助案件830件,受理法律咨询4834件,实行上门调解服务20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