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退耕还林“还”出绿水青山
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规划,注重质量管理。组建州、县、乡(镇)退耕还林领导机构,形成“党委、政府亲自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人大政协监督抓”的工作格局和目标考核制度。工程建设注重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农牧民收入水平提升相结合,不断完善规划布局、优化造林模式、调整树种结构。林技人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牧民栽植苗木,解决技术难题;退耕农户落实管护责任,加强补植补造,确保退耕还林质量;基层政府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牧民知晓度、参与度,及时、足额兑现政策补助。
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收益,建设生态文明。从生态效益看,退耕还林实施后,全州新增林地95.69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4.3个百分点;减少25度以上坡耕地39.66万亩,15—25度坡耕地28.13万亩,15度以下坡耕地9.89万亩,减少土壤侵蚀1757.55万吨,洪涝、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有所下降;林地涵养水源作用充分发挥,土壤结构、质地明显改善,土壤保土和保肥效益逐年提高,河流泥沙量大幅度降低。从经济效益看,户均累计获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2.45万元、人均0.48万元,年户均1439元、人均283元;延伸了农牧业和林业产业链条,加快了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农业产业结构、种养殖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生态旅游、生态能源和生态农牧业协调发展,实现“木头经济”向“生态经济”质的转变。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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