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提升社会文化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会议指出,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社会文化环境提升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十一个重点工程之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对照创文标准,制定有效措施;要确定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联络人员,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高标准完成创文任务,及时通报相关工作。
此外,创文工作还将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一次通报,二次扣分,三次问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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