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到2020年将基本消除棚户区
棚改项目分为四大类
此次攻坚计划将继续把城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以及国有企业、独立工矿企业、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边村和城郊村纳入棚改范围。严禁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范围。
棚改项目大致分为四类:一类项目地块为绿地、公建配套用地,或者地块内现有房屋经鉴定为影响安全必须拆除的危房居住区及其他建筑物;二类项目地块内房屋系平房或低层住宅,房屋成新率低或破损率高,住房不成套,使用功能或配套设施不齐全,卫生环境差、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的居住区(含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及其他建筑物;三类项目地块内房屋建筑标准较低(含不能达到现有抗震设防要求),基础设施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的城镇旧住宅区及其他建筑物;四类为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改造范围。
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消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的区域列为城中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已被全部或部分征用,原农村居民已全部转变为城镇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列为城中村或城边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其他的自然村(土地已被征收,但村民宅基地或户籍尚未调整转变的)列为城郊村。
因地制宜改造避免大拆大建
优先改造Ⅰ、Ⅱ类棚改项目。改造要因地制宜,采取拆旧建新、改(扩、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最大限度保持并维护城市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特色,避免大拆大建。
对房屋旧、环境脏、设施差、隐患多、群众意见难以统一、拆迁改造条件不具备的部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按照因地制宜、安全适用、便于管理的原则,坚持“共同缔造”理念,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激发调动居民积极性,通过居民自治和财政投入、政策性金融贷款等方式实施综合整治。采取房屋改(扩、翻)建、环境综合治理、小区硬件改造,并指导居民建立自治组织和长效管理机制,以实现居住条件改善、小区面貌改变、城市品质提升。
老旧小区开展试点
推行货币补偿为主
按照要求,2018年及以后年度新开工棚改项目,原则上按照《德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德办发〔2017〕67号)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由政府主导运作,拆迁模式按照《德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德办发〔2016〕45号)实施。支持具有经济实力和社会责任的企业参与棚改。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试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
大力推进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棚改安置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直接货币补偿棚改居民自主购买商品住房安置、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安置和政府购买商品住房等安置方式。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