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印发“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
目标
5年内全面完成土坯房改造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拆、保、改、建”相结合的方式,到2022年基本完成全市17万余户农村土坯房的分类改造整治工作。其中,拆除按相关规定应拆未拆土坯房3.68万余户,指导改造有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4.52万余户,支持改造无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7.63万余户,鼓励拆除全家常年在外定居而长期未居住的土坯房1.48万余户。
按照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完成前期研究、政策准备和改造规划,启动改造行动;2018年完成土坯房改造34635户(约占总数的20%);2019年完成土坯房改造34635户(约占总数的20%);2020年完成土坯房改造51953户(约占总数的30%);2021年完成土坯房改造34635户(约占总数的20%);2022年完成土坯房改造17318户(约占总数的10%),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在时间进度安排上,优先改造危旧土坯房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土坯房。
重点
推进已有政策支持的土坯房改造
统筹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现有农房建设政策补助资金用于土坯房改造。
推进唯一常住危旧土坯房改造
针对不能纳入现行改造建房政策的土坯房,各县区要按照不突破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改造补助标准的原则,结合自身财力,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补助补偿标准。通过上级补助、财政贴息、分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的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鼓励社会捐赠,致富带头人、成功人士捐款捐物等方式,积极支持农村土坯房改造。
推进建新未拆旧土坯房整治
对建新不拆旧的“一户多宅”户不主动拆除的,依法立案查处,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旧房拆除的要及时复耕复垦。
政策
建立改造审批“绿色通道”
充分考虑各村落的地形地貌和区位条件,因地制宜,形成“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布局。建立土坯房改造审批“绿色通道”,将有关审批权下放到乡镇,大力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支持货币化补偿方式
对于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坯房宅基地的,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回购,用于解决本村农房用地,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利用。切实加大危旧土坯房拆除力度,已拆除的要及时复耕,努力增加土地供给。增减挂钩指标分配向土坯房集中的地区倾斜,优先将土坯房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支持纳入增减挂钩的农户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安置。
通过土坯房改造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可用在本乡土地利用规划的非农田范围内使用。按照乡村规划,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
设土坯房信贷风险分担基金
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区县政府对规划内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各县区根据自身财力探索设立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基金。
易地扶贫搬迁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随迁户等涉及土坯房改造的集中安置点,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便民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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