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狠抓“三大监督”助推社会救助阳光运行
二是突出专项督查。定期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围绕救助重大政策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推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深入了解情况,及时纠正督查中发现问题。2017年,重点对低保政策落实,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和救灾等资金的地方配套情况、发放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累计入户调查低保对象394户,并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予以整改。
三是建立长效监督。将救助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绩效考评办法,科学设定绩效目标,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对救助及救灾制度的实施过程和执行效果进行长效监督。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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