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认真“备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据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确保数据质量,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要加强规范统一,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完善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要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配合建立国家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机制,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新媒体作用,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层层签订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将普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专项目标考核范围,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做好成果应用,充分发挥经济普查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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