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运用“加减乘除”做实法律援助工作
援助范围做“加法”
日前,巴中市通江县诺水河法律援助工作站、铁溪法律援助工作站两家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先后挂牌成立。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项;工作站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目前,巴中市6个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工、青、妇、残、人社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工作站192个,在重点村、贫困村优先设立了联系点886个,不断扩大援助网络覆盖面。同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涉及农民工讨薪、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办理程序做“减法”
去年,巴中市恩阳区三汇司法所接到卢女士求助,“20几年家暴,请求法律解除婚姻”。
该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网上向恩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随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与法庭取得联系,立即立案。在走村入户开展巡回调解工作过程中,由于双方对是否离婚分歧较大,工作人员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4次调解工作协调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给双方详细解读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正确认识目前的婚姻状况,追求各自的幸福。经过15天的共同努力,双方终于达成离婚协议。
为了让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巴中市司法局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办流程,实行授权于站点审批或网上审批、电话审批,特殊情况实行先办后批;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起市、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对残疾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
服务质量做“乘法”
去年,巴中市巴州区西城司法所接到辖区西龛村曾某因父亲与继母彭某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要上访的通知,多次调解失败。
法律顾问分别从相关法律、家庭情理角度对二人进行劝解,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去年7月10日,法律顾问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了回访,彭某已按协议规定履行了各项承诺。
巴中市在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向下、向外、向内、向优延伸的同时,实行市局包县(区),县(区)包乡镇,司法助理员包村社;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对老、弱、病、残援助对象实行上门服务,有效维护了困难弱势群众等重点群体的合法权益。
帮困解难做“除法”
家住巴中市恩阳城区的农民工蒲某在省外务工时不慎受伤致死,家属请求赔偿无果,恩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后,遂指派律师庞某立即奔赴河北定州为受援人维权。
庞律师先调查了解了整个事发经过,并请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解。经过多次协商谈判,乙方与蒲某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60万元。然而赔偿款项迟迟不到位,庞律师又反复做甲乙双方工作,对其释法明理、晓以利害。经过14天时间的连续工作,死者家属终于领到了全部赔偿款。
最大限度地帮助受援人解决法援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对受援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跟进,实现群众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满意,是巴中市法律援助一直坚持的目标。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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