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项措施”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建制度,明职责。建立内部运行管理和问责机制,构建在线监督、预警报警处置、事项平台外运行责任追究等6项制度,明确行权部门、监察派驻机构、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政府法制机构等部门监管职责,构建“四重”责任体系,齐抓共管。
优程序,防风险。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分开、责任明确。
严监督,促规范。在重点监察环节设定风险等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配备专岗、落实专人、开通专用账号,每个工作日不定时登陆平台,对报警案件及时发起监察督办,通过网上督办、电话追办、书面催办、移交查办等措施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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