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建立“369”脱贫稳定机制
3个月脱贫观察期。贫困户按标准确定脱贫后,享受3个月观察期,主要进行四察,一察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出贫困线标准10%以上;二察“七有”是否完善配套;三察是否因病因灾返贫;四察脱贫观念是否根本转变,对“四察”中发现问题的重新纳入扶贫对象。
6个月脱贫巩固期。对认定的脱贫户限定6个月脱贫巩固期,即通过政府引、社会扶、群众帮、大户带、本人干等综合举措,进一步整合资源和力量,巩固脱贫成效。
9个月脱贫认定期。脱贫观察期和巩固期综合情况稳定在9个月以上,仍然保持脱贫成效不反复,即认定为脱贫户。对半年内收入波动较大,连续3个月低于贫困线以下标准的重新纳入贫困对象。贫困人口退出后,符合政策兜底规定的按行业政策继续享受有关扶持,确保不因退出而返贫。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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