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四项措施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部署
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为确保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有效贯彻落实,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州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州创建办已完成对各县(市)、州直部门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考核评分。
三是试行“三级”督察机制。即由州创建办督导、州创建领导小组督查、州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督办的“三级”督察制度。2017年底和2018年初,州创建办工作人员赴全州13县(市)督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督导组通过沿线查看、互动交流、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反馈会等形式了解各县(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真实推进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反馈,结合各县(市)实际提出了整改建议意见,并对各县(市)创建办工作人员就创建工作业务开展了现场培训。四是发挥现代媒体作用。州创建办已申办微信公众号,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反馈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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